台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收視不俗,引起廣大迴響。(公視提供)

〔記者賀靜賢/台北報導〕電視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以無差別殺人案為主題,探討被害者家屬和加害者家屬間的立場等,劇本加上演員表現優異,被稱為台劇之光,也受到好收視的回饋,大結局收視暴衝。

「與惡」效應不少,有人說會多思考加害者的家屬立場,還有法官立即在判決中引用當中台詞,但回歸「現實」不易,該名受害者家屬立即說自己不會原諒加害者,也提到話說(原諒)很容易,但真的自己成為當事人時,不會這麼雲淡風輕,也有鄉民大罵法官「多年法律專業素養,比不上一部電視劇」。

台南地院日前宣判一名犯下殺人罪的陳姓工人無期徒刑,當時陳姓工人積欠余姓房東房租和水電費,因不滿房東催繳房租,載余去偏遠山區用螺絲起子刺十多刀後棄屍。報導指出陳嫌在被抓後還曾冷笑,感覺並無悔意,而法官則在判決中指出,在開庭時,陳嫌父母都有到庭,呼應了「與惡」中,「沒有一個爸媽要花廿年去養一個殺人犯」,還提到被害人若在世,也不願自己親屬糾結。

對此,法官引用與惡台詞解釋判決,鄉民大多不予認同,法界則有看法指出,該部電視劇描述的是沒有犯罪的加害者家屬,如何能在社會上生存、被害者家屬如何走出傷痛,或正視精神疾病和其家人等問題,法官顯然是誤解了此劇意義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