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林淑娟/台北報導】

 

台視八點檔《姊妹》被觀眾抓包劇情「違法」!12日播出任職戶政事務所的陸一龍,為劇中女兒胡婷婷(江如芬)和女婿品冠親自辦離婚,被網友投書違反行政程序法,且劇中如芬的身分證字號竟是「F1…」開頭,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,中華民國女性身分證字號的第二碼是2。

 

劇中,陸一龍說他在戶政事務所工作多年,萬萬沒想到會為自己的女兒辦「兩願離婚登記」,還強調當初結婚登記也是他辦的;網友指出,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規定:「本人或配偶、前配偶、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於行政程序進行中,應自行迴避。」因此,劇中的陸一龍已屬違法。

 

製作人謝育秀表示,身分證字號確實是劇組疏失,後製時有發現,知道會被抓包,但有其必要性無法剪,至於陸一龍部分,只是想呈現爸爸的複雜心情,沒真的拍出辦手續畫面,但要謝謝觀眾專業的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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