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演李鼎(左)與大S去年出席《愛的發聲練習》首映。《壹週刊》

【侯柏青、楊景婷╱台北報導】大S主演的《愛的發聲練習》昨爆發侵權糾紛。編劇盧泓不滿導演李鼎只願付2萬元改編費,劇本寫了3分之2後停擺,李鼎指示原著許芸齊修改盧泓的劇本拍成電影。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《著作權法》將李鼎起訴。李鼎昨無奈說:「怎麼是告我?有點不解。」

李鼎喊冤

《愛》片去年在台上映,全台票房約700萬元,成績平平。檢方查出,李鼎前年取得小說《愛的發聲練習》作者許芸齊授權,委託盧泓改寫成電影劇本,當時盧泓要求8萬元改編費用,雙方價錢沒共識,合作一半就終止。李鼎找其他編劇改寫,不滿意,竟以3萬元代價,請許芸齊將盧泓和其他編劇的劇本混合改寫成新劇本。去年電影上映後,盧泓發現自己的作品被盜用,怒告李鼎侵權。
李鼎昨說:「談不攏是事實,但那時他要的是20萬元!」對於侵權一事,他表示許芸齊說沒抄,所以電影上映就沒掛盧泓名字,沒想到卻爆發糾紛。他質疑如果真的有抄,應該不是告他,他透露:「盧泓和許芸齊現在正合作新戲,明年要推。」暗示自己有可能被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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