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ggerAds

目前分類:翻糖花園 文字劇情 (15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「米恩 這是我為妳做的專屬項圈,妳願意讓它圈住妳一輩子嗎?」

希煥想起離開前,一旁的千金附和的說 Denny 已將米恩帶往 CNR 飯店,越想越不安的希煥,連忙趕到飯店下令客房部帶往 Denny 入住的房間。另一頭米恩誤以為 Denny 身體不適,不料卻落入圈套,被 Denny 推向房內。

正當米恩驚慌不已時,突然地房門竟出現希煥的身影,只見希煥怒氣沖沖的一拳揮向 Denny ,並斥責一頓後,希煥直接將米恩帶離飯店。看著米恩淚流滿面的希煥,內心一陣觸動緊緊的抱著米恩 ....... 米恩卻和希煥說:在你還沒恢復記憶前,我只能是你家的廚師!

陳爸想利用合作案慶功的機會,製造瀚祥與朴家見面,並讓朴父能當男方主婚人。桌席間,陳爸不斷誇讚瀚祥的優秀,奶奶卻一臉不悅,而在看見瀚祥後奶奶更是氣憤的準備離席,瀚祥聽著陳爸不斷幫忙自己,內心充滿感謝,也說明將不再對朴家抱有希望;朴父看著瀚祥和陳爸、陳媽、愛林之間充滿信任關心的互動,感覺自己像個外人,內心感到難受,而奶奶看著瀚祥的誠懇,心中突然有些迷惘 …. 覺得瀚祥似乎跟她想的有些不同 …..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就算我喜歡過妳又怎麼樣?我已經什麼都不記得了!」

瀚祥與米恩兩人相互盤問希煥,確定希煥是失憶,並且只要有關蛋糕店的人事物皆已忘記。回到蛋糕店的米恩告訴眾人此事,美英姐提議給希煥看過去的東西,心存希望的米恩趕緊製作希煥最愛吃的巧多拉,並期盼希煥能趕緊恢復記憶。

而瀚祥為了幫助米恩,帶著希煥來到蛋糕店,輝雄與怪力等人紛紛拿出當時美少女趴踢團的雜誌報導、蛋糕店制服,不斷向希煥述說在蛋糕店發生的事,只見希煥一臉不耐煩,米恩見狀決定把巧多拉給希煥品嚐,正當眾人屏息以待,希煥卻猛然揚起手,將蛋糕大力一揮到地上,便生氣的離去,而米恩內心更是大受打擊。

失憶後的希煥,性格也恢復往日的少爺氣,不時向瀚祥抱怨需要傭人,瀚祥趁此安排米恩當廚師,希煥一見到米恩,便口出惡言的質疑動機,一氣之下的米恩反問希煥是否擔心自己會重新愛上自己,希煥看著米恩堅定的眼神,不自覺地的慌亂移開視線,但也決定給米恩更艱難的考驗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朴希煥 我不准你就這樣消失……我都還沒叫過你一句弟弟」

全球產量不到百分之一的 les criollos 巧克力豆,竟被指定為王妃生日蛋糕重要材料,而希煥的資金買斷,導致聖娜多堡製作蛋糕困窘,氣憤的瀚祥要求希煥開價,不料希煥不從,雙方各為自己的公司獲益而不歡而散。但希煥想為公司謀利,也能考慮到瀚祥的事業,因此決定向 Alan 建議採取雙贏的方式─ CNR 與聖娜多堡合作開發。

希煥到了翻糖花園想見米恩一面,眾人卻同仇敵愾,美英姐不斷說著米恩製作蛋糕失敗、客人抱怨、放棄製作蛋糕等等。希煥感受到大家對自己的失望,難過的紅了眼眶 .....

辦公室內,瀚祥焦慮的思考著該如何才能得到巧克力豆時,一旁的 Alan 向瀚祥提議,可幫忙運用私人管道購買,但須支付比原價五倍以上的價錢,故此瀚祥決定請 Alan 購買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兄 …. 你真的是爸爸的兒子嗎? 所以 … 你才為了合約拋棄米恩」

發現奶奶的計畫後的瀚祥,開始擔心希煥若回韓國,將又會失去父親好不容易認同自己的眼光,於是瀚祥假藉到蛋糕店載希煥,並在醫院的途中用飲料下藥將希煥昏迷。

希煥的徹夜不歸,使得焦急的米恩趕緊跑到醫院,而朴父也在聽完米恩描述的模樣後,開始懷疑金漢吉是否就是希煥。

幽暗的房間內,清醒後的希煥竟發現手腳已被綑綁,正想解開繩索逃脫時,卻聽見門外鈴聲一響─門外赫然站著臉色鐵青的朴父和奶奶,奶奶怒氣的大甩瀚祥巴掌,並羞辱自己與母親的背景;心寒的瀚祥看著眼前的父親,竟任憑奶奶的斥責,被中傷的瀚祥傷心不已。而這番話讓房間內的希煥震驚不已,從沒想過瀚祥竟是自己的哥哥!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妳的意思是....妳也喜歡我?!」 
「番薯 是你給了我勇氣,有勇氣去面對事情,有勇氣再一次的相信愛。」

遠遠的馬路上有一群人圍著坐倒在路邊的希煥,輝雄慌張的跑進琴房內告知米恩,顧不得練鋼琴的米恩,趕緊往外頭衝去尋找希煥的身影,看著希煥神情茫然,米恩忍不住撲上去緊抱住希煥,而希煥看著米恩擔心的模樣,趕緊說出自己「神勇」閃避汽車的場面,並情不自禁的告白,尷尬的氣氛逐漸流動於兩人之間。

回到蛋糕店的兩人,睡覺時都難以入眠,希煥看著自己受傷的手,又想起今天兩人相互擁抱、米恩和自己的對話,就難以制止那情不自禁的怦然 …. 而房間內的米恩則是一想起希煥說出告白的話,不自覺的感到害羞,同一時間彼此在各自的空間內懷著心事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瀚祥,我為你做了這麼多,難道連一點點都沒有打動你嗎?」

聖娜多堡辦公室內,譚瑞不禁嘲弄自己,過去為公司闖下不少事蹟,如今卻落得辭職;正當譚瑞準備收拾離去時巧遇米恩,米恩告知幫忙 CNR 與聖娜開發蛋糕和陳爸植物中毒一事,譚瑞聞言對瀚祥的隱瞞的行徑感到十分憤怒,決定破壞蛋糕發表會讓顏瀚祥顏面盡失。

為了忙碌店內的生意和開發新蛋糕,看著米恩臉色蒼白的希煥,因此下令要米恩好好休息,米恩看著希煥努力想幫忙做好蛋糕的模樣,如此改變的希煥,米恩嘴角也露出一抹微笑。

黃昏的遊樂場,瀚祥看著眼前的遊樂設施,回憶起與米恩共坐的畫面,一時間感觸上心頭,久久不能回神 ......... 當晚,米恩因體力不支而暈眩,倒下的同時卻被瀚祥扶住,米恩驚嚇的將瀚祥推開,而瀚祥的眼光始終注視著米恩,正當瀚祥想問明白希煥是否為米恩男朋友時,不料米恩卻承認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既然妳跟米恩情同姊妹,那妳願意把顏瀚祥還給她嗎?」

多年以來將米恩視如己出的美英姐,在出發旅行前看見瀚祥與愛林結婚的消息,氣憤的帶著租賃備忘錄和值錢的首飾直奔陳家,除了表明想買回翻糖花園,並且要求愛林向米恩道歉,看著美英姐嚴厲的指控愛林,陳媽也開始為愛林護短,三人在拉扯之際,愛林一個重心不穩的撞翻門口的傘架,導致頭上的鮮血直流,而陳媽不捨女兒受傷,更氣憤的要提告美英姐傷害。

店裡接到警局來電,米恩得知原委後當下對美英姐既心疼又愧疚,看見愛林堅持不道歉的態度,美英姐心中不滿情緒又再度高漲;希煥看陳媽蠻不講理,也開始起口角。米恩看著眼前的美英姐和希煥為她出氣,也不願見美英姐被告,當場鞠躬道歉收場。

離開警局後的米恩主動找瀚祥,瀚祥看著遠遠佇立等候的米恩帶著 執拗又堅強的表情 , 瀚祥的眼中滿是心痛和愧疚 ,但他明白自己必須放棄,於是瀚祥決定 武裝好自己的心情,上演一齣『混蛋負心漢』戲碼。 米恩聽著瀚祥輕佻的口吻,彷彿過去兩人共築的回憶不存在似的,難過的將戒指還給瀚祥,只見瀚祥將戒指扔擲出,米恩無法接受瀚祥竟變得如此狠心,便忍耐欲墜的眼淚離開。目送米恩離去後的瀚祥,才露出真實的情緒,看著手中緊握的戒指,難過不已 .....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 妳打算為了一個顏瀚祥 …… 犧牲妳最好的朋友? 」

來到蛋糕店的愛林發現米恩還不知訂婚日期,因此藉故安排出國旅行。米恩向眾人公佈此消息,唯獨希煥質疑愛林的動機,但此想法立即遭到眾人排議,因過去的愛林確實「有福同享」,希煥看著眼前笑瞇瞇的愛林,因察覺不出異樣只好打消心中不安的念頭。

瀚祥來到聖娜多堡找陳爸退婚並誠意道歉,不料陳爸力薦女兒愛林,瀚祥直言自己不愛愛林,此話一出惹來陳爸不悅,除了大罵瀚祥,並語帶利誘的說出若跟米恩分手,改換與愛林訂婚,未來兩家企業的合約條件隨 CNR 企業開立,聽著陳爸說出自己心中的要害,瀚祥當下心情複雜且面容沈重。

離開聖娜的瀚祥,看著週遭聳立的大樓,赫然感覺自己的渺小,突然覺得自己彷彿就要被壓垮般地喘不過氣來,但一想到朴父在董事會被他人刁難,心中決定要幫父親拿下聖娜多堡合約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 我不會原諒妳,所以我要罰妳一輩子都不准離開我。 」

辦公室裡每個人的臉色驚嚇卻沉默著,陳爸、陳媽不可置信的看著眼前的女兒,貴為聖娜多堡千金卻毫無烘焙手藝,現在就連 CNR 顏總的求婚對象也是「鄭米恩」;不料愛林更激動的說出自己心儀多年的學長就是顏瀚祥!陳爸聞言整個暴跳如雷,立即下令譚瑞將愛林送到工廠反省,並得學會完成蛋糕。

下班後的瀚祥,看見希煥正經的站在門口。進屋後的兩人,希煥焦急的問瀚祥對求婚是否是認真的,瀚祥一眼讀出希煥也喜歡米恩,希煥承認自己沒立場的嫉妒瀚祥,瀚祥見狀便和希煥肯定的說自己的感情絕對真心。

翌日,美英姐從慶森口中得知米恩答應瀚祥的求婚,便趕緊回店裡得知狀況,一旁的希煥聽著求婚二字,表情明顯的落寞起來 ....... 而米恩看著美英姐,一時之間卻不知該如何解釋。房裡,美英姐鼓勵米恩對瀚祥說出實情,而房外希煥靠著牆,靜靜聽完房內的對話,對米恩感到心疼……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這枚戒指,妳願意替我保管一輩子嗎? 我們結婚吧。」

為了因應小學校外教學,米恩細心的示範各種可愛的翻糖,並隨手做出蝴蝶結、小車等,而一旁的瀚祥則不時對米恩露出肯定和滿意的表情,希煥見狀,竟開始大吃飛醋將自己手中的翻糖,捏製成更厲害的飛機吸引小朋友的目光。不料,現場開始失去控制,小朋友們一窩蜂的推擠使得米恩重心不穩,眼看米恩將要跌倒,瀚祥緊張的衝向前去,卻看見希煥搶先一步從後方摟住米恩的腰,一把將米恩拉回靠在自己的胸前 .......... 瀚祥驚愣,因這是首次看見希煥少有認真的眼神。

來公司找學長而撲空的愛林,在得知瀚祥在遊樂園便立即駕車前往,來到遊樂場的愛林一心想確定瀚祥的心意,卻被瀚祥的堅定拒絕更顯得難堪;而默默一旁目睹過程的希煥,才發現米恩跟愛林同時愛上瀚祥而更加震驚不已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你沒有失憶!你根本什麼都記得!」

因在韓國遲遲未見到「愛林」,擔心的瀚祥急忙趕到翻糖花園找尋米恩,一見米恩便將她溫柔的擁入懷中,兩人互吐露思念對方的心情;而蛋糕店內另一頭,希煥急欲找尋米恩,走出店外卻看見瀚祥,兩人同時心中一愣,米恩一臉為難的說出希煥失憶的事 ........ 瀚祥看著一臉天真無知的希煥,心裡卻懷疑著眼前的希煥,是否又是另一個惡作劇?

調皮的希煥向瀚祥坦承自己假失憶,並懇求瀚祥幫忙掩飾身分,瀚祥因想起金副總的建議,只好答應希煥對外保密,兩人不僅展現久違的熱絡,還透露自己心儀女孩的模樣。回店內,瀚祥帶著希煥向眾人捏造希煥的假身分「金漢吉」,一個在韓國欠下巨債而躲來台灣的窮小子。

隔日一早,美英姐下令希煥在店內做打掃,希煥雖一臉愕然的不情願,但因無計可施下只好被迫接受,而此刻瀚祥接到朴父的電話,內容談及董事會的不滿,及與聖娜多堡合作案的務必拿下的重要性;而為了幫助朴父及早日受到奶奶的肯定,瀚祥決定先確定與聖娜合作,未來再告知有希煥的消息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啊!蕃薯!我喜歡韓籍(蕃薯)!」

 


「那以後就叫你韓籍好了!」

人來人往的火車站內,米恩看見希煥上了火車,只好也跟著買票急忙坐上火車;而來到項鍊海灣的兩人,貪玩的希煥卻不慎溺水,米恩救起希煥,希煥則和米恩玩鬧,言談之間兩人有了曖昧的舉動。到了晚上急忙想回家的米恩,卻聽見老闆說已無末班車可搭,只好被希煥說服住宿一晚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 可是我該什麼時候告訴瀚祥,我不是陳愛林,我是鄭米恩? 

從小到大習慣被服侍的朴家少爺希煥,在蛋糕店內將「少爺氣」展露無遺,從店內到店外任何雜事不僅幫不上忙,還當眾吃光女客人的蛋糕、與慶森挑釁大打出手,使得眾人頭痛不已;美英姐見狀只好請怪力將希煥帶至後場,而嗜吃甜食的希煥在品嚐米恩製作的蛋糕後,對米恩的手藝誇讚不已,一旁的怪力則得意拿出朴父與米恩在韓國得獎的合照,並說出米恩假冒愛林參賽一事。

而眼尖的希煥卻瞄向牆上另一張相片,那是米恩年幼時與父親當年得翻糖蛋糕冠軍的合照。看見相片裡蛋糕有如藝術品般的希煥,直嚷著要米恩做出冠軍蛋糕,米恩聽完即陷入思念父親的回憶中而難過,並向希煥大發脾氣,因當年父親的冠軍蛋糕雖有食譜記載配方,米恩卻無法重現父親的技藝。

另一頭,陳家邀集眾賓客一同為愛林慶祝蛋糕冠軍,卻在同時間接到韓國 CNR 企業來拜訪的消息,愛林因擔心事情曝光,只好請米恩一同躲到學校以求隨機應變。翌日,瀚祥代表 CNR 前來拜訪陳家,表明公司想與聖娜長期合作,並想見愛林一面,而此舉動讓譚瑞看出瀚祥的心意,譚瑞也不甘示弱對瀚祥直說自己對愛林長久以來的感情。來到學校的瀚祥看見米恩,向米恩坦承自己是 CNR 台灣分公司總經理,且說出自己的愛慕;米恩對瀚祥感情給予回應,但也苦惱無法以「鄭米恩」身分和瀚祥戀愛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他是被妳打成失憶的!所以妳把他收留在店裡!妳對他有責任!妳收留他!…」

瀚祥早在蛋糕比賽前就調查崔氏企業,發現崔氏企業融資超過一事,氣憤的朴父決定將翻糖蛋糕冠軍頒給了有實力的米恩。

在朴父的鼓勵下,瀚祥決定對米恩展開追求,並邀請米恩出席冠軍慶功會;另一邊心有不甘的崔父卻僱人綁架米恩,反被瀚祥英雄救美而解除危機。兩人在蔘雞湯店有了曖昧的互動,瀚祥將手機號碼給了米恩,並暗示米恩自己回台灣後將一起尋找幸福。

惠媛因未得獎項而惱羞成怒的想自殺,卻被希煥解救而演變成一場鬧劇,希煥藉此機會連絡好友亨俊協助落跑,並在機場託付瀚祥將明信片交給從巴黎的旅客寄出,自己卻來到了愛林口中擁有世外桃源的台灣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「那妳想怎麼辦?難道要我去韓國幫妳參賽嗎?」

翻糖花園的廚房內傳來誘人又可口的香氛氣味,女孩看著父親傳授的蛋糕筆記,和純熟的技法做著美味蛋糕,她是鄭米恩─從小和父親相依為命,但自從喪父後蛋糕店的生意便一落千丈,但因有好友陳愛林的資助,蛋糕店的生意才起死回生。反觀愛林,活脫脫像是城堡裡的公主,但堂堂聖娜多堡烘焙企業千金,卻對「烘焙」兩字完全沒興趣,而所有的學校作業全盤由米恩代勞。

這天愛林的母親生日,陳父要愛林代表公司參加由 CNR 舉辦的「亞洲新秀盃翻糖蛋糕大賽」,這對長期以來從沒做過蛋糕的愛林,依舊只能苦苦央求米恩幫忙。而出發韓國的當日,愛林卻在機場意外發現心儀許久的瀚祥學長!

抵達韓國的米恩與愛林,看見比賽規則的內容,竟是禁止攜帶助手!這讓愛林大吃ㄧ驚,只好向米恩撒嬌用「陳愛林」名義參加蛋糕比賽。

偶像劇滴劇場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